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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招投标工作总结多篇

时间:2025-01-13 08:53:05
半年度招投标工作总结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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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2022年招投标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xx市综合招投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306号令)文件精神及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合力推进、强化监管、全面规范的原则,狠抓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构建招标投标长效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306号令工作省政府306号令出台后,我市组织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各业务主管局分管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拍卖公司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宣传《办法》,以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市招投标市场的综合监管机构把宣传贯彻《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深抓实,通过组织例会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使招投标工作监管人员、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投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尽快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切实领会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运用近年来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例,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使学习宣传工作既做到形式多样,又做到注重实效,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支持与理解,为其全面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通过认真学习《办法》,提高了综合招标投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综合招投标工作的执政能力。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从源头构建招投标统一平台惩防体系

根据省政府306号令文件精神,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综合招投标市场准入及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综合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工业土地出让等交易活动监督及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完善制度,理顺关系,构建合力等举措,做到了“四明确”,即一是明确了各业务主管单位与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关系及职能职责分工,形成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合力;二是明确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公开交易范围,做到了应进必进,杜绝场外交易活动的发生;三是明确了市场准入及不良行为记录机制,以市场主体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了我市综合招标投标工作的深入发展。四是明确并完善了各类公开交易业务的程序并将相关程序通过网络、公示栏、挂牌等多种途径进行公示,着力拓展综合招标投标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提高办事效率和社会效应。上半年,我市共受理政府采购、交通、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开交易业务159件,办结155件,办结金额9056.61万元,直接效益3278.64万元,接受来信来访咨询145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完成了清江还建小区项目法人招标、市民政局服务大厅和救灾物资仓库维修改造工程、陆城滨江大道延伸段工程、东阳光热电厂搬迁还建一、二期工程公开招标等大型公开交易活动,据情况分析,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制度完善,市场规范,监管得力,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所有各类交易均做到了应进必进,应管必管。

三、规范程序、拓宽范围、促进招标投标效能体系建设

在建设工程监管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入场实行备案制。对建设工程全面推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制;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取消业主评委,推行资格后审,提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全面采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制式范本,强化对招投标文件的审查,最大限度消除人为因素。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体系建设。二是监督代理机构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提交、退还。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退还,改变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实行投标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遏制了企业资质挂靠或租借营业执照,及招投标时串标、围标、陪标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我市一是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政府明确规定:⑴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土地开发及农田改造建设等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⑵政府采购服务类、货物类项目单项预算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单件货物预算价格超过1万元的必须公开询价或竞争性谈判;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公有物品以及属于政府所有的无形资产出让处置必须公开拍卖;⑷项目单位认为因情况特殊,不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交易)的,项目主管部门向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采取其他招标形式。二是进一步探索政府采购新路子。我中心针对政府采购部分商品特殊性、时效性,探索实行了计算机及部份外设、空调器、办公用品及家具的协议采购方式,并不断扩大协议采购、专项设备和服务项目采购范围,为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科学合理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子。三是在规范操作上讲精度。

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着力抓好规范操作,着力抓好供应商管理,简化采购手续和优化评标办法。在专家评委库建设及公开公平公正评标方面,一是省政府306号令出台后,我市针对原有专家评委库人数少、专业领域少、专业素质不高的情况,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办、市建设局等单位就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设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通过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具有专业特长、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评委并报市政府市纪委审批的方式,进一步细化并增加了类别,扩充了评委人数,评标专家库建设逐步完善。二是开展专家评委培训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市对已登记在册的专家评委库人员和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含工人技师等级以上人员),拟申请担任评标评委的人员,进行《招标法》、《政府采购法》、《拍卖法》以及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与监督、评标委员会及评委管理制度等综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专家评委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范评标行为。三是加强评标制度及纪律建设。我市制定并出台了《宜都市评标专家评委库和评委管理暂行办法》、《十不准、一严禁》、《评标专家须知》等评标制度纪律方面的规定,严格约束专家评委评标行为和综合招标投标工作人员工作行为,为公开公平公正评标,科学合理择优确定供应商和中标单位,提供了制度和纪律保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 ……此处隐藏5953个字……法》的主要内容,切实领会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运用近年来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例,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使学习宣传工作既做到形式多样,又做到注重实效,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支持与理解,为其全面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通过认真学习《办法》,提高了综合招标投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综合招投标工作的执政能力。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从源头构建招投标统一平台惩防体系

根据省政府303号令文件精神,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综合招投标市场准入及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综合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工业土地出让等交易活动监督及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完善制度,理顺关系,构建合力等举措,做到了“四明确”,即一是明确了各业务主管单位与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关系及职能职责分工,形成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合力;二是明确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公开交易范围,做到了应进必进,杜绝场外交易活动的发生;三是明确了市场准入及不良行为记录机制,以市场主体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了我市综合招标投标工作的深入发展。四是明确并完善了各类公开交易业务的程序并将相关程序通过网络、公示栏、挂牌等多种途径进行公示,着力拓展综合招标投标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提高办事效率和社会效应。上半年,我市共受理政府采购、交通、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开交易业务159件,办结155件,办结金额9056.61万元,直接效益3278.64万元,接受来信来访咨询145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完成了清江还建小区项目法人招标、市民政局服务大厅和救灾物资仓库维修改造工程、陆城滨江大道延伸段工程、东阳光热电厂搬迁还建一、二期工程公开招标等大型公开交易活动,据情况分析,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制度完善,市场规范,监管得力,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所有各类交易均做到了应进必进,应管必管。

三、规范程序、拓宽范围、促进招标投标效能体系建设

在建设工程监管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入场实行备案制。对建设工程全面推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制;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取消业主评委,推行资格后审,提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全面采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制式范本,强化对招投标文件的审查,最大限度消除人为因素。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体系建设。二是监督代理机构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提交、退还。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退还,改变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实行投标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遏制了企业资质挂靠或租借营业执照,及招投标时串标、围标、陪标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营造公

【第5篇】招投标监督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半年来,我县招投标监督工作在招监办的指导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招监办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结合实际制定了xxxx年招投标监督工作要点,组织县级各单位分管项目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如何推行“211”监督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两个台账”等相关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各监督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按程序严把招投标各环节的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环节材料,以便对实施过程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招投标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职责、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省转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开评标现场监督办法(暂行)》、《国家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切实增强法规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半年来,县监察机关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和政府采购办等单位对13个政府采购进行程序或现场监督,节约资金31.15万元。

三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等单位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监督重点,会同县委政府目标督查办对成都市成华区援建我县交通、文教卫生等22个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已开展实地查看项目3次,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4个,及时要求整改落实,通报督查情况2次;督促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业主签订了《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同时督促交通部门和聂呷、巴旺两乡所涉及乡、村两级组织签订了《县聂呷乡甲居藏寨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廉政承诺书》、《县聂呷至巴旺联网(甲居一村——小巴旺村)村道公路建设项目廉政承诺书》;加强对交通行业s211线瓦丹公路自建段工程建设的督查,每月上报了督查情况;从熟悉工程建设的离退休老干部中选聘2名组建社会监督小组,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标后业主单位和中标企业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强化社会监督,深受群众好评。

四是深化“211”监督模式。继续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211”监管,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半年来,共对14个项目17个标段建立台账管理进行程序监督,节约资金887.7万元。

(三)查办招投标案件,加快推进招投标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投诉机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和廉政监督电话。半年共受理投诉3件(其中:1件属上级转办),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办理,取消2家企业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7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业主单位不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把关,致使招标文件不规范,影响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招监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程序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对《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力度,促使项目实施单位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招投标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净化和规范招投标环境;三是督促各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有关招投标投诉举报案件;四是进一步深化项目监督模式,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五是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和招投标制,切实做到各项工程依法按程序实施,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大对项目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项目质量、资金和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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