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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建工作制度 篇一在整党和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中,黄贤村党支部十分重视从制度上加强党风党纪建设。1999年以来,黄贤村党支部根据《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对已有的规章制度作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了黄贤村党建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为更好地发挥黄贤村党支部在村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以下各项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慎重作出决定。凡是支委会集体决定的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领导妇代会、共青团、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发挥作用。
(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或适当增加会议次数;党课教育每两月应进行一次。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监督的对象重点是支委会成员。监督的方式可通过列席支委会会议、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设立公开栏和举报箱等多种形式,公布和收集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使党员干部依法办事,廉政勤政。
(六)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xxx评议。评议应结合xxx生活会进行,采取个人总结、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以及党外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党支部根据评议结果,形成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和组织结论,对评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措施,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
(七)以业余党校为阵地,组织党员和要求入党学习党章、党的相关文件等,全年不少于15天。坚持每月同要求入党谈一次话,及时进行培养考察。
(八)积极搞好文体活动,活跃党内文化生活。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及党课。
(一)党支部大会
党支部大会的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
党支部大会的执行程序是:
1、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要求根据上级党组织、村党支部的指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议请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列席会议。
3、大会议题需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并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通过决议时,不能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
4、举行支部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1、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2、会议内容: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村党支部和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xxx生活会等。
3、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4、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
5、召开支部委员会应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议
1、主要内容: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重点是汇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布置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分;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等。
2、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
(四)党课
1、党课的主要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等。
2、党课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一般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必要时应增加教育次数。
3、党课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应根据上级党支部的党课教育计划,结合支部情况抓好落实。
三、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和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布置落实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
2、研究决定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各级组织的设置,干部配备、教育、管理和职务调整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等问题。
4、研究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问题。
(二)议事程序
1、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
2、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分析研究党内各项工作,把握进程,作出决策。如遇特殊情况可及时开会研究。
3、召集人应在会前1~2天内通知参加人员,党支部成员提请的议题,必须在会前2天向召集人提出,由其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一般不搞临时动议。议事前早下通知“打招呼”,使与会者心中有数,充分发表意见,以减少和杜绝决策上的失误。
4、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表决结果,如赞成票与否决票相等时,暂缓决议,待进一步协商,意见基本一致时再行表决,如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可报请上级组织给予裁决。
5、坚持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经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对党支部会议通过的决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但不允许离开决议另搞一套,以维护集体决议的严肃性。
6、严守保密制度,对党支部会议研究的不宜公开的问题,绝不允许随意传播;凡属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党支部内部讨论的。不同观点、意见,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对外泄漏。
7、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录簿应该妥善保管,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xxx生活会制度
(一)xxx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此处隐藏1590个字……,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到达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团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善情景。
(六)民主生活会情景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是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结合本年度工作和德、能、勤、绩、廉的工作述职,总结叙述和报告领导班子或本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情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景;理解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干部群众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景。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三)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分别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工作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在岗位调整后述职述廉一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党委述职述廉一次。
(四)述职述廉由党委组织进行,并提前3—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组织人事科。述职述廉会议召开前,党组织应当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并如实答复、回应。
(五)述职述廉对象必须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和在述职述廉大会上的发言材料,并在大会时或在大会报告后及时将材料备案。
(六)上级党委派人参加学校党组织开展的述职述廉会议,视情景组织对报告工作和述职述廉的个人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七)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中反映的意见和提议及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并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八)对于述职述廉评议和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其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视情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九)组织人事科将述职述廉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载入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廉政档案,作为党委对党员干部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本规定第3条关于述职述廉对象每年报告工作一次和在必须时光、范围述职述廉一次的规定和要求,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对于已在当年度职责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按规定范围和要求进行了工作报告和述职述廉的,可不再重复进行。
三、党内外监督制度
(一)健全党内生活,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支部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团体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按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支部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五)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六)党员要自觉地把自我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理解党纪的约束。
四、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一)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党外群众评议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党员评议结果由党支部报党委审定。
村党建工作制度 篇三1、计划制定制度:
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支部计划,下半年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对计划作补充调整。计划要明确支部年度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员教育、党员学习的内容要求,提出完成党建任务的具体措施,年底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
2、支委会制度:
(1)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1—2次,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遇到特殊情况,支委会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要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意见,讨论切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的工作,分析党员思想情况和动态,安排党员的学习和活动,保证支部工作有序开展。
(3)支委会讨论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
3、组织生活制度:
(1)一般情况下,党员组织生活每月二次,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党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通报学校及党内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发扬党内先进事迹。
(3)支部在组织生活内,要加强党员教育,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党员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
(4)支部每年组织灵活多样、严肃活泼、富有实效的党员活动1—2次,丰富组织生活的活动形式。
4、党课制度:
(1)根据党员学习的需要,支部每年安排党员接受党课教育2—3次。
(2)党课由支部委员、党员领导担任主讲,也可更具需要,外请相关人员来支部讲课
(3)党员必须认真参加每一次的党课学习,记好学习笔记。
5、党员责任区制度:
(1)支部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根据学校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组室为主的联系方式。
(2)党员在责任区内应加强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思想上关心、业务上联系、作用上带头、生活上帮助,达到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目的,使党员切实成为责任区的核心。
(3)党员在责任区内了解本责任区的好人好事,加强谈心活动,协助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
6、党员发展制度:
(1)支部定期组织积极分子学习党的知识、《党章》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用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2)支部建立党员联系积极分子制度,联系人定期与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积极分子进步。联系人要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分析积极分子的情况,对表现突出、符合标准的积极分子选送教育党校学习,帮助他们更快地提高。
(4)支部依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公示制”、“票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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